关于推荐2014年山东省实施卓越绩效模式
先进企业及卓越领导者的通知
各有关企业及会员单位:
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国务院<质量发展纲要>实施质量强省战略的意见》有关要求,进一步推进实施质量兴省向质量强省的提升,鼓励和引导企业树立追求卓越的质量理念,推广先进的质量管理方法,不断提高企业的管理水平、产品和服务质量水平,树立山东实施卓越绩效模式的标杆典型,推广企业成功经验,并为企业申报省长质量奖、市长质量奖积累经验,山东省质量评价协会决定组织开展山东省实施卓越绩效模式先进企业、卓越领导者推荐及经验成果交流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要求
1.企业的产品、服务或经营内容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产业结构调整方向,有广阔的市场潜力和长远的发展前景。
2.企业积极实施卓越绩效模式,经营结果突出,管理经验具有中国特色,在省内外有推广价值。
3.企业高层领导远见卓识、率先垂范,带领和推动企业不断进行文化、管理、技术等创新,积极履行质量安全责任及社会责任,实践经验在省内外有推广价值。
4.企业主导产品或服务市场占有率高,顾客满意度高,对所在地区或行业经济发展能起到促进拉动作用。
5.企业连续三年无重大安全、环保和质量事故。
6.注重品牌创新和企业文化建设,在所在地区或行业有较强的影响力。
二、推荐材料提交
符合推荐要求的企业可登录质量评价协会卓越绩效网络评价系统(http://www.qel.com.cn/jixiao),先进行用户注册,再通知协会工作人员开通系统,然后点击评价入口,按系统提示要求填写提交推荐材料即可。
三、活动时间
2014年5月08日——11月08日
四、评价
质量评价协会将组织有关专家将对企业的提交推荐材料进行评审,并向企业反馈评审报告,提供专家经验建议。
五、经验成果交流
质量评价协会视情组织召开山东省实施卓越绩效模式先进企业及卓越领导者经验成果交流大会,编印经验成果交流材料,分享和交流优秀企业的管理经营经验成果。
六、其他
1.为大力推进各市(县)实施质量强市战略,共享优秀企业的管理经营经验成果。请各市(县区)质监局协助发动组织企业参加本次活动。
2.本着服务企业的原则,推荐和评审不向企业收费,经验交流、荣誉证书只收取成本费用。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 鑫 夏 冬
电话:0531-82703383 88023959
手机:18678291375 邮箱:xdd707@163.com
山东省质量评价协会
2014年5月6日
抄送:各市/县质监局质量科(处)、质量强市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