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直有关部门,各有关企业:
按照省政府《关于实施质量兴省战略的意见》的要求和《山东名牌产品评价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省名牌战略推进委员会办公室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开展了对2008年山东名牌产品的评审工作。经企业自愿申请、各市推荐、资格审查、材料评审、现场审查、公示等评审程序,并经省名牌战略推进委员会审议,确认585家企业的616个产品为2008年山东名牌产品。其中,新申报产品287个,复评产品329个。参加2008年山东名牌产品评审并获得中国名牌产品(有效期内)荣誉的产品,同时被认定为山东名牌产品。现予公布。
大力实施名牌战略,培育一批真正体现山东制造水平的名牌产品,有利于提高经济质量,有利于转变发展方式,有利于调整经济结构,有利于提高我省企业市场竞争力和区域经济竞争力,有利于促进精神文明建设。对于提高我省产品质量水平,促进企业自主创新,发挥名牌在保增长、扩内需、调结构中的作用,实现建设经济文化强省的总体目标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希望获得名牌产品称号的企业珍惜荣誉,不断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和产品质量水平,重视企业的社会责任,积极发挥名牌产品生产企业的示范带动作用。全省广大企业要以名牌产品生产企业为榜样,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科技创新,坚持质量第一,坚持走新型工业化道路,为促进全省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做出更大贡献。
二○○九年一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