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2006年山东名牌产品的通知
各市人民政府,省政府有关部门(单位),有关企业:
按照《山东名牌产品评价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省质量技术监督局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开展了对2006年山东名牌产品的评审工作。经企业自愿申请、各市初审和推荐、各有关专家组评审、用户满意度调查和现场抽查,并经省名牌产品评审委员会评审,确认560家企业的668个产品为2006年山东名牌产品。其中,253个是2006年到期复评的产品;415个是2006年新增产品。经省政府同意,现予公布。已被国家认定为中国名牌产品的187个产品,同时被认定为山东名牌产品。
大力实施名牌战略,培育一批真正体现山东制造水平的名牌产品,对于促进企业自主创新,提高企业的整体素质和核心竞争力;对于加强大企业集团建设,培植支柱产业,发展区域经济,实现建设现代制造业强省的总体目标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希望获得名牌产品称号的企业要珍惜名牌荣誉,不断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和产品质量水平。全省广大企业要以名牌产品生产企业为榜样,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科技创新,坚持质量第一,坚持走新型工业化道路和质量效益型道路,为促进我省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做出更大贡献。
二○○六年十一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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